武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冈市2019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省市驻武各单位:
《武冈市2019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9日
武冈市2019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为确保完成武冈市2019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任务,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目标任务
(一)2019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95%以上,贫困人口参保率100%。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95%以上,贫困人口参保率100%
(二)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2019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任务和资金入库工作,确有困难的,可延长至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0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征缴任务和资金入库工作,确有困难的,可延长至2020年2月20日。
二、考核办法
根据目标管理任务要求,年终进行考核,采取“一听、二
看、三查”的方式进行检查,按本办法量化计分。
各乡镇(街道)考核得分由市税务局向市绩效办提供,本考核办法所列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局分别拨付到相关部门,再由相关部门核算拨付至各乡镇(街道)。
三、奖惩措施
(一)根据年度综合考核检查情况,评选出6个先进乡镇(街道)和12名先进个人,并给予奖励。
(二)对工作不力、未完成年度任务的单位,按市绩效评估考核方案和为民办实事工作考核办法实行扣分制和扣减目标管理工作经费。
(三)奖惩办法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收工作: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由市财政根据武冈市有关社保基金征缴管理规定,按下述标准给乡镇(街道)村(社区)拨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工作经费:
(1)村级按本村参保(续保)人员1元/人安排,作为村级征缴人员工资补助。
(2)乡镇(街道)按本辖区参保(续保)人员1元/人安排工作工作经费。
(3)按市税务局0.3元/人,市人社局0.7元/人拨付征缴经费。
(4)如在9月底前未完成任务,则只按完成任务的比例拨付工作经费。
目标考核: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参保续保服务工作。参保人数每少100人扣1分,每超过100人加1分;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每少1%扣1分,超过1%加1分。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工作奖励经费按参保人数每人每年3元计算,其中村级征缴人员经费按参保人员每人每年1.0元,乡镇(街道)工作经费按参保人员每人每年0.8元,税务机关信息录入经费每人每年0.7元,市医保局工作经费每人每年0.5元。
目标考核: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参保率达95%以上,参保率每少1%扣1分;信息的审核录入务必做到人、钱、票、册、证(卡)与信息录入六个方面一致,准确率达100%,准确率每少1%扣1分;及时核对汇总报送参保人数、缴费金额统计表,做到账款、账册相符,每缺失一项扣一分;加强票据和资金管理,要求各村、社区务必做到日报周清,每周结算一次,并及时将参保资金上解,确保资金安全,每缺一次扣一分;每遗失一本票据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