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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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步骤/方法1、 哪些人应当申领居民身份证

1,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都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回国定居的华侨,回内地定居的香港、澳门同胞,回大陆定居的台湾同胞,以及在中国境内定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被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籍,年满16周岁的也应按照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 公民如何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手续 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公民在申领居民身份证时,需要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交验户口簿,交近期标准相片两张,并且按照规定交纳证件工本费。

3、 公民如何换领居民身份证

1)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2)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

3)公民居民身份证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时,应当申报换领新证。

4)公民需要变更居民身份证登记内容,在履行申请变更手续的同时申报换领新证。

5)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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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户籍管理
一级事项 居民身份证管理 二级事项 居民身份证申领
公开时限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居民身份证业务操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邓家铺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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