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备案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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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 |
养老机构备案服务指南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养老机构备案 (二)实施机构 武冈市民政局养老服务股。 (三)申请主体 个人、法人。 (四)受理地点 武冈市民政局。 (五)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四十三条“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 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六)办理条件 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养老机构,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养老机构。 (七)申请材料 1.设立养老机构审核备案书; 2.备案承诺书; 3.如经营范围由专业性要求的,还需提供食品经营、卫生、医疗机构执业等证明材料。 (八)办理类型 办理类型为承诺件。 (九)办理形式 办理形式为只跑一次。 (十)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十一)收费标准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二)咨询服务 武冈市民政局养老服务股可在职责范围内提供相关业务咨询。 电话咨询:0739-4226783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武冈市民政局养老服务股提交申请。 (二)受理 1、初审 武冈市民政局养老服务股工作人员初步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 2、材料补正 经审查,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需要补正的,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备案 符合规定的予以即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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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养老服务 | ||
一级事项 | 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 | 二级事项 | 养老机构备案信息 |
公开时限 | 每20个工作日更新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武冈市民政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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