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老人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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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老人生活补助高龄老人生活补助 一、人员范围 (一)具有我市户籍年满80周岁未满90周岁的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及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具有我市户籍年满90周岁未满100周岁的老人; (三)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老人。 二、需提供的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惠农补贴一卡通(邮政银行)、惠农补贴一卡通户主身份证。 三、补助标准 (一)年满80周岁未满90周岁的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及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人每月30元; (二)年满90周岁未满10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65元; (三)年满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300元。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在村(居)委会填写《武冈市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提交申报资料:1、高龄老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2张及手拿申报当月报刊(出版日期须显示清楚)5寸照片1张;2、申请人和高龄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3、惠农补贴一卡通(邮政银行)复印件1份;4、惠农补贴一卡通户主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村(居)委会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初审意见,签字盖章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资料报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所审核; (三)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所审核同,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料报市民政局老龄办审批。 (四)市民政局对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其生活补贴自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审核意见的当月开始计发。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养老服务 | ||
一级事项 | 养老服务通用政策 | 二级事项 | 国家和地方层面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马坪乡政务服务中心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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