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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武冈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潜移默化地吸收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更好地满足群众法律文化需求,2021年7月以来,武冈市先后在城区的荷花公园、百姓广场,城郊的水西门里仁村、迎春亭花塔社区、辕门口的梯云社区、邓家铺镇的新建村、水浸坪乡的峦山村、晏田乡的扶塘村等八个地方进行精心策划,全面建设,将城区(城郊)公园和农村村委会广场打造成集法治文化和寓教于乐于一体的法治文化广场,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添加法治元素。11月底将对九个单位的法治文化广场建设情况进行验收。

法治文化广场设计亮点为:由主题鲜明的广场主标识、法治主题雕塑、法治宣传橱窗、法治知识问答栏和法治典故五大功能区构成。法治主题雕塑,围绕“执法为民以人为本、为民立法为民执法、尊重法律敬畏规则”等法治理念,用居民易懂的语言,结合法理与情理,普及法律常识。法治宣传橱窗以民法典为主题,图文并茂、生动详细地介绍了民法典的编纂历程、主要内容、新增亮点和变化等内容,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在潜移默化中将公平、正义、权利、和谐等法治理念传播给受众群体。法治典故功能区,以董仲舒、韩非子、管仲等法治人物为代表,展示了法治在中国历史各个时期的变化、运用和成就。为了增强知识趣味性,尝试创新普法形式,设计了法治知识问答栏,将“农民基本权利义务、农民工工资拖欠维权、反电信诈骗、赌博犯罪责任”等群众关心的热点法治问题做成可以翻转的互动面板,答案藏在面板背面,引导群众主动探寻答案的同时,进一步关注宣传栏里的其他法律知识,让群众零距离接触法治文化。

今后将以法治文化广场为载体,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法治教育,强化法治理念,在全社会营造“平时学法、遇事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公共法律服务
一级事项 法治宣传教育 二级事项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公开时限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各省“七五”普法规划
公开主体 武冈市司法行政部门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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