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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行政复议调解为企业排忧解难

湖南日报9月13日讯(通讯员 欧明科 蔡玉琴 全媒体记者 昌小英)今天,武冈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通过调解方式,成功化解某企业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之间因行政处罚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

此前,该企业因违法聘用未成年人,被武冈市人社局作出罚款18.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案件审理过程中,企业自愿认错认罚;但执行时,企业负责人表示受疫情影响,运营压力大,希望复议机关能考虑企业难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酌情减轻处罚。

为缓解企业经营压力,武冈市司法局办案人员多次与双方交流沟通,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

调解会上,企业委托代理人承认企业存在聘用未成年人的事实,并表示在接受市人社局执法检查后已立即整改,希望酌情减轻处罚。办案人员以助企纾困、化解争议为出发点,考虑申请人及时整改、态度积极,且该案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行政复议调解的情形,经细致释法、耐心沟通,双方在行政复议调解书上签字确认,为申请人减轻罚款。

今年,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健康发展,武冈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高标准打造行政复议中心,实行行政复议全流程惠企机制。还制定出台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和行政应诉工作办法,畅通复议申请渠道,优化办案工作流程,为企业提供从申请复议到决定送达“一站式”便捷服务。

得益于行政复议中心的调解,企业选择以法律途径化解纠纷。今年来,该市90%的行政复议案件未进入诉讼阶段。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公共法律服务
一级事项 法治宣传教育 二级事项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公开时限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各省“七五”普法规划
公开主体 武冈市司法行政部门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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