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就业困难人员范围: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下列人员:

(一)城镇女40至55周岁,男50至60周岁内人员(简称“4050”人员);

(二)已领取《残疾证》或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人员;

(三)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期间的劳动适龄失业人员;

(四)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五)因土地被征用,失去土地的人员;

(六)零就业家庭中的劳动适龄成员;

(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校毕业生: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4)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5)毕业年度内未就业并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

(八)其它就业困难人员。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就业
一级事项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二级事项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公开时限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公开主体 武冈市晏田乡政府
公开层级1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