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同安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腾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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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 |
腾 地 公 告 法相岩街道办事处春光村、洞庭村被征地各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武冈市同安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需要,经省人民政府[2015]政国土字第2313号文件批准,已依法依程序对你们在武冈市同安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土地予以征收并给予了补偿。为确保该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实施,请你们顾全大局,服从政府安排,于2022年5月17日前将征地范围内的农作物、林木等地上青苗自行收割或移栽,腾出土地。若逾期,造成损失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武冈市自然资源局 二0二二年五月十日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
一级事项 | 征地管理政策 | 二级事项 | 征地管理政策 |
公开时限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武冈市自然资源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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