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敏感目标保护与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重点作好以下工作:
1.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立完善厂区给水、排水系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经“化学混凝+厌氧池+沉淀池”处理工艺的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武冈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废水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异味和污水处理设施恶臭。项目锅炉燃料为天燃气,锅炉废气通过引风机经15米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的标准要求;异味和污水处理设施恶臭以无组织方式排放,外排恶臭污染物浓度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厂界标准值。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定期维护机械设备、建筑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3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成型、清洗及检修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废料、废弃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等。成型、清洗及检修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废料当天收集当天外运,外售做相关单位回收利用,用作饲料;废弃包装材料经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污水处理站污泥外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经专人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相关要求。
5.切实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管理制度,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转。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控制环境污染亊故的发生。制定明确的符合自身特点的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对全体职工进行环保知识的培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
本环评报告核算的废气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01吨/年,NOX:0.01吨/年;废水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9吨/年、NH3-N:0.01吨/年,须通过邵阳市排污权交易所购买获取。
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须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许可信息登记。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建设项目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建设中加强环境管理,项目建成后,应按照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监管和日常环境管理由邵阳市武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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