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武冈市202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外来务工和新就业人员)年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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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住领〔2024〕9号 关于印发《武冈市202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外来务工和新就业人员)年审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市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市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武冈市202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外来务工和新就业人员)年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冈市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0月23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住房保障△ 方案 通知 抄送:武冈市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政委、组长、副组长。 武冈市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3日印发 武冈市202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外来务工和新就业人员)年审工作方案 为加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动态管理,确保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根据《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住有所居”为目标,切实提高住房保障水平,为我市建成湘西南明珠城市和邵阳西部生态圈中心城市而努力。 二、组织领导 成立住房保障年审工作领导小组,市城镇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住房保障年审工作,武冈经开区、市纪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市住保中心、市自然资源局、各街道办等单位要按各自职责抓好落实。 三、年审时间: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2月10日 四、年审地点:武冈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二楼(保障性住房管理股) 五、年审对象和需提交资料 (一)年审对象 2023年12月31日以前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外来务工和新就业人员。 (二)年审对象需提交资料 1.《武冈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年审表》,就业单位初审后,由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所在地社区和街道办进行审核,湘商产业园公共租赁住房由武冈经开区审核;南塔小区、芙蓉珑庭、凯德嘉博城由法相岩社区审核,枧道小区由普岭社区审核,福兴佳苑由竹山社区审核; 2.申请人及同一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含首页)的复印件; 3.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簿中已体现婚姻关系的不需提供); 4.劳动合同复印件,由用人单位盖章并签证复印属实; 5.由用人单位出具的薪资证明; 6.申请人及同一户籍家庭成员(含未成年人)不动产登记情况证明。所有家庭成员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在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助查询)。 7.申请人家庭情况有变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在年审表中注明变更情况。 8.申请人养老保险缴纳凭证(2024年度),如果没有缴纳的,可以在年审时容缺办理,待补充。 9.其它相关证明资料。 六、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主要领导要牵头,主管领导负总责,按照工作方案部署,分步落实。 (二)严格工作纪律。参与本次住房保障年审工作的单位和人员要改进工作作风,严禁索拿卡要,杜绝“雁过拨毛”式腐败,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三)切实做好住房保障对象的审核工作。要严格按照住房保障条件对年审家庭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家庭不能设置障碍,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决不放宽,对年审有变化的家庭必须进行变更登记。 (四)做好年审资料保密工作。工作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年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和随意发布。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保障性住房 | ||
一级事项 | 规划计划 | 二级事项 | 年度计划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
公开主体 | 武冈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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