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商选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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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 |||||||||||
关于协商选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 公 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等相关规定,经评估机构自愿报名,共有4家具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参与武冈市云山路(徐水桥至新东西路路段)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具体名单见下表,现予以公布,供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协商选择。
1、本项目拟确定1家房地产价格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评估工作,请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将协商结果书面告知我中心。 2、若本项目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对选定房屋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邀请被征收人、社会公众代表、街道办事处等相关人员,以公开抽签的方式确定,并由公证部门对抽签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现场公证。 房屋征收部门办公地点:武冈大道(中)253号 联系人:周光伟 联系电话:13874213979 本公告在本项目征收现场发布。 特此公告。 武冈市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14号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 ||
一级事项 | 评估 | 二级事项 | 房地产估价机构确定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公开主体 | 武冈市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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