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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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市政服务
一级事项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二级事项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公开时限 20个工作日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
公开主体 武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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