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照经营摊贩管理规定的处罚

详细信息

对应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城市综合执法
一级事项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二级事项 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予以查封、扣押
公开时限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公开主体 武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