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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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 |
医疗机构注销公示 兹有新华中医诊所向我局申请注销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拟予注销,现将拟注销内容公示如下,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中医股据实反映。 联系电话:4253218。 (公示期5日) 武冈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12日 公示内容: 机构名称:新华中医诊所。 备案编号:PDY08689643058117D218。 机构地址:武冈市迎春亭街道办事处新春商业街安置房 六栋1号。 医疗机构类别:个体诊所。 机构性质:营利性。 法定代表人:何新华。 主要负责人:何新华。 诊疗范围:中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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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卫生健康 | ||
一级事项 | 行政许可 | 二级事项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 (权限内) |
公开时限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 ||
公开主体 | 武冈市卫生健康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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