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元泰中心卫生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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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2025年4月11日,武冈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员在邓元泰镇中心卫生院现场检查发现该院药剂科从业人员毛某某未取得药剂师资格证于1998年至今在药剂科从事药品发放、核对、调剂工作。现场发现有2025年2月17日、3月1日毛某某核对、发药的处方6张;药剂科2025年3月、4月的排班表上毛某某都排有主班工作。经审查,该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于2025年4月15日立案调查。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邓元泰镇中心卫生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2025年6月10日,对邓元泰镇中心卫生院处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 武卫(医)罚决字【2025】13号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卫生健康
一级事项 行政处罚 二级事项 对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处罚
公开时限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方式 依申请公开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公开主体 武冈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公开层级3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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