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入企扫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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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入企扫码制度

 

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根据《邵阳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扫码入企”工作实施方案》和《湖南省行政检查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武冈市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全市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民营医院、诊所、托育机构等)开展的各类行政检查、调研、服务活动。

二、工作原则

坚持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扫码入企、全程留痕”的原则,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执法。

三、操作流程

(一)检查前

1.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报市司法局备案并公示;

2.登录“湘易办”APP,扫描企业“湖南营商码”,填写检查事项、依据、人员等信息,获取“入企码”;

3.未扫码的,企业有权拒绝检查并举报。

(二)检查中

1.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入企码”;

2.使用“湖南营商码”系统实时记录检查过程;3.

实行“综合查一次”,同一企业多项检查一次性完成。

(三)检查后

1.3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整改建议等录入系统;

2.企业可在线评价执法行为,评价结果纳入执法人员年度考核;

3.建立“一企一档”电子台账,实现全过程可追溯。

四、例外情形

对涉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传染病防控、职业中毒等紧急情况的,可先行检查,24小时内补录扫码信息并书面说明原因

五、监督与责任

局政策法规股会同市优化办、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纪检组每季度开展抽查;对未扫码入企、重复检查、企业评价不满意的,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追究责任。

六、附则

1.本制度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原有涉企检查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本制度由武冈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武冈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20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卫生健康
一级事项 政策法规 二级事项 政策文件
公开时限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武冈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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