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入企扫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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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入企扫码制度
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根据《邵阳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扫码入企”工作实施方案》和《湖南省行政检查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武冈市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全市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民营医院、诊所、托育机构等)开展的各类行政检查、调研、服务活动。 二、工作原则 坚持“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扫码入企、全程留痕”的原则,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执法。 三、操作流程 (一)检查前 1.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报市司法局备案并公示; 2.登录“湘易办”APP,扫描企业“湖南营商码”,填写检查事项、依据、人员等信息,获取“入企码”; 3.未扫码的,企业有权拒绝检查并举报。 (二)检查中 1.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入企码”; 2.使用“湖南营商码”系统实时记录检查过程;3. 实行“综合查一次”,同一企业多项检查一次性完成。 (三)检查后 1.3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整改建议等录入系统; 2.企业可在线评价执法行为,评价结果纳入执法人员年度考核; 3.建立“一企一档”电子台账,实现全过程可追溯。 四、例外情形 对涉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传染病防控、职业中毒等紧急情况的,可先行检查,24小时内补录扫码信息并书面说明原因。 五、监督与责任 局政策法规股会同市优化办、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纪检组每季度开展抽查;对未扫码入企、重复检查、企业评价不满意的,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追究责任。 六、附则 1.本制度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原有涉企检查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本制度由武冈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武冈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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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卫生健康 | ||
一级事项 | 政策法规 | 二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公开时限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武冈市卫生健康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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