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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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救灾生产
一级事项 灾害救助 二级事项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湖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
公开主体 武冈市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市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公开层级2 市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公开层级3 乡、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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