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播出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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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节目播出审核制度

  为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服从上级领导安排,服务全市中心工作,严格执行节目播出“三审制”,杜绝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优质播出,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市应急广播(村村响)市级播控机房播出或发布的节目信息,必须严格遵守“三审制”和重播重审制。

  二、所有播出节目或发布信息须填写节目播出单,由部室负责人初审同意,分管领导二审把关,中心主任签字确认后方可播出。

  三、节目重播由当日值班员填写节目播出单,经部室负责人核对无误,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播出。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广播电视
一级事项 政策法规文件 二级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武冈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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