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播出审核制度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
节目播出审核制度 为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服从上级领导安排,服务全市中心工作,严格执行节目播出“三审制”,杜绝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优质播出,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市应急广播(村村响)市级播控机房播出或发布的节目信息,必须严格遵守“三审制”和重播重审制。 二、所有播出节目或发布信息须填写节目播出单,由部室负责人初审同意,分管领导二审把关,中心主任签字确认后方可播出。 三、节目重播由当日值班员填写节目播出单,经部室负责人核对无误,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播出。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广播电视 | ||
一级事项 | 政策法规文件 | 二级事项 |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武冈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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