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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转让?
内容   反映:“您好!我们是武冈市某某小区的业主,代表小区的几百业主想通过您们向市国土局和市物价局反映一个收费问题,希望得到满意答复。 我们这个小区于2007年底已交付使用入住了,在交费项目明细中明确写明:办证相关费用400元。但开发商只与2008年给业主办理了房产证,国土使用证拖了5年至今还未办理,在业主的反复催促下,前不久开发商给各业主打电话,要业主承担办理国土证相关费用1000元/户,名目是:测绘费、佣金。 试问:1、当年的办证费用400元,肯定包括办理房产证和国土使用证的相关费用,开发商解释说只是办房产证的费用,明显是强词夺理,当初并未注明只是办理房产证费用,而且开发商也未提供给用户办房产证400元的发票? 2、我们小区大概有300至400户业主,每户交1000元的费用,那就是30至40万啊,请问办理国土使用证真的需要几十万的办证费用吗?这个收费有何法律依据? 3、我们和开发商的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明显是开发商违约,办一个国土证要5、6年时间吗?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出卖人要支付违约金啊!现在还反过来要我们承担不合理的费用,真实岂有此理! 4、请求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处理,还我们几百业主一个公平、公正、公道!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附件   无附件 
信件类型   其他
来信方式   市长信箱 
提交时间   2012-09-24 16:31:48.0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办理完毕 
答复内容   某某小区风儿、刘先生: 你于2012年9月14日12:30通过QQ在民情热线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先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依照有关规定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然后进入土地使用权发证程序,依照相关规定自受理之日起20日办结,因此,自受理之日起35天内可办好。 2、办理土地转让须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协议书),在办理转让、发证过程中需缴纳土地转让交易服务费(佣金)收费依据是湖南省人民政府(2002)152号令按2%-3%收取;图纸制作(测绘费)包括转让图纸、登记发证宗地图,收费依据为武冈市物价局颁发的《邵F-7406》号收费许可证中的第二款的第五条(数字划线地图1:500每幅9353.67元)和第四款的第6条(地籍测绘1:500困难地区每平方公里284264.50元);证书工本费等相关费用,如需进行地价评估还得收取4%0的土地评估费。至于具体由转让方还是受让方承担,双方可以在转让(购房)合同或协议书中约定。 特此答复。 武冈市国土资源局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答复部门   市民情热线办 答复时间   2012-09-24 16:31: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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