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在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市长信箱
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小额贷款问题
内容   咨询:请问小额贷款应该向何处进行贷款,以及贷款的条件、程序和需要的证件是什么?
附件   无附件 
信件类型   其他
来信方式   市长信箱 
提交时间   2010-12-21 16:31:48.0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办理完毕 
答复内容   市农村信用联社对此答复如下: 一、借款人条件: 我联社规定,只要是年满18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市有固定居所、无不良信用记录、在我市农村信用社没有陈欠贷款的我市农户,均可以到户籍所在地信用社申请办理小额农户信用贷款,用于农业生产经营。 二、办理小额信用农贷须携带的证件: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明、资产所有权利证明和信用社规定的其他证件或资料。 三、小额信用农贷办理程序: 农户携带相关证件及小额农贷申请报告书,到当地信用社申请建立信贷关系。尔后由信用社信贷人员对农户进行评级授信,信用社根据农户的授信额度,按权限审批,在联社规定的最高小额信用农贷金额内发放贷款。
答复部门   市民情热线办 答复时间   2010-12-21 16:31:48.0
附件   无附件
   关闭
处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