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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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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
小额贷款问题 |
内容 |
咨询:请问小额贷款应该向何处进行贷款,以及贷款的条件、程序和需要的证件是什么? |
附件 |
无附件 |
信件类型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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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方式 |
市长信箱 |
提交时间 |
2010-12-21 16:31: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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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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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办理完毕 |
答复内容 |
市农村信用联社对此答复如下:
一、借款人条件:
我联社规定,只要是年满18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市有固定居所、无不良信用记录、在我市农村信用社没有陈欠贷款的我市农户,均可以到户籍所在地信用社申请办理小额农户信用贷款,用于农业生产经营。
二、办理小额信用农贷须携带的证件: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明、资产所有权利证明和信用社规定的其他证件或资料。
三、小额信用农贷办理程序:
农户携带相关证件及小额农贷申请报告书,到当地信用社申请建立信贷关系。尔后由信用社信贷人员对农户进行评级授信,信用社根据农户的授信额度,按权限审批,在联社规定的最高小额信用农贷金额内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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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
市民情热线办 |
答复时间 |
2010-12-21 16:31:48.0 |
附件 |
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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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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