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
现将武冈市妇幼保健院答复意见摘录如下:
一、助产机构正常分娩的,由出生所在的助产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并提供以下材料:
1、助产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
2、婴儿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产科出院收费票据;
二、需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在妇幼保健院办理,需提交以下材料:
1、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医院签具的《新生儿出生记录》;
4、非法接生的证明的材料或遗失证明;
5、乡、村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程序
1、妇幼保健院办公室审查资料是否齐全、真实合法
2、填写相关表格
3、主办人员填证、登记、盖章
4、申请人签字、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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