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在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市长信箱
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内容   咨询办理婚姻登记的手续?
附件   无附件 
信件类型   其他
来信方式   市长信箱 
提交时间   2010-12-21 16:31:48.0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办理完毕 
答复内容   将市政府婚姻登记办公室答复摘录如下: 一、办理程序:初审——受理——审理——登记(发证)二、办证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其内容须一致(过期身份证、过期户口薄、暂住证不能办理)。2、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各一张(按规格A4纸80G复印,存档用)户口复印放在上面、身份证放在下面。3、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本人无配偶以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5、一方或双方系离婚的,须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三、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四、收费标准:结婚证每对收取工本费9元。五、承诺时限:符合条件的当场办证。
答复部门   市民情热线办 答复时间   2010-12-21 16:31:48.0
附件   无附件
   关闭
处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