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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社保跨省续交问题
内容   反映:其老公原系煤机厂职工,从2006年开始一直在广州工作,参与了广州当地的企业养老保险。煤机厂改制后社保交至2009年3月(养老保险本子上有记载),此后在武冈没有缴纳养老保险金。为此,想向劳动局咨询以下问题: 社保跨省联网后家里的社保还要不要继续交? 跨省联网时间不知是什么时候,家里的社保交到2009年3月,这中间是不是有空白月需要补交? 在广州缴纳的社保基数比家里要多,转回来后不知是按家里的档案工资还是按广州的档案工资领取退休金?
附件   无附件 
信件类型   其他
来信方式   市长信箱 
提交时间   2011-01-05 16:31:48.0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办理完毕 
答复内容   根据湘劳社工字[2010]15号文件精神,邓女士的老公可暂停办理武冈的缴费手续,自2009年4月起在广州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广州的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转回武冈后可做为其退休时计算养老金的依据,并按湘劳社政字[2006]10号文件计算退休待遇。
答复部门   市民情热线办 答复时间   2011-01-06 16:31:48.0
附件   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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