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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民办学校收费问题
内容   反映:“某某学校一年级至五年级只需3000元/期,但六年级一期需3500元/期,二期需4000元/期,请问六年级每期学费上涨500元是什么原因?是否存在乱收费现象?望相关部门尽快查处。”
附件   无附件 
信件类型   其他
来信方式   市长信箱 
提交时间   2016-02-29 16:48:47.0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办理完毕 
答复内容   某女士你好:
  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教〔2015〕655号)第三条的规定:为进一步简政放权,增强办学活力,全面放开民办学历教育收费审批权限。
  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由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和办学成本实行自主定价,不再由物价部门审批。
  物价部门要求,民办学校必须遵循的原则是学历制民办学校制定的收费标准,必需在招生简章和宣传广告明示,实际收费标准应与招生简章及宣传广告收费标准一致;严格遵守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确保学生和学生家长“明白交费”,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感谢你支持物价部门的工作。
                            武冈市物价局 
                            2016年2月29日
答复部门   市民情热线办 答复时间   2016-02-29 16:53:16.0
附件   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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