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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可以申请再生育一小孩吗?
内容   我是初婚未育,我妻子是再婚,前有生两个孩子,都判给了她前任,请问现在我们可以申请生一个小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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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来信方式   市长信箱 
提交时间   2016-04-12 15:05:34.0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办理完毕 
答复内容  

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330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第十五条 第二项 规定,再婚(不含复婚,下同)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量合计为两个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你妻子再婚前生育两个小孩,而你初婚未育,符合该项规定,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小孩,按法定程序办理准生证。

 

 

                               市卫计局

答复部门   市民情热线办 答复时间   2016-04-12 15:0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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