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在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市长信箱
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市环保局严查环境污染问题
内容   反映:“原某某乡某某村13.14组有家豆腐作坊,废水直接排到河里,严重污染了河水,请有关部门尽快予以处理。”
附件   无附件 
信件类型   其他
来信方式   市长信箱 
提交时间   2017-04-19 15:42:10.0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办理完毕 
答复内容  

我局接到该诉求单后,于2017413日组织环境监察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现场调查,迎春亭办事处某某村有家豆腐作坊,业主易科,该豆腐作坊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修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产生的废水、废气直排于周边环境。针对该豆腐作坊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局环境监察人员立即对该豆腐作坊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
根据现场监察的情况,我局做出如下处理意见:
责令该豆腐作坊立即停止生产,停止排污行为。否则,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市环保局

4.19 

答复部门   市民情热线办 答复时间   2017-04-19 15:42:52.0
附件   无附件
   关闭
处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