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详细信息 |
 |
|
办件标题 |
武冈的城镇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是否发放生活补助金 |
内容 |
相关文件: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关于“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
二 生活补助费发放的具体对象:一是符合安置工作条件的城镇退伍义务兵;二是根据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和《湖南省实施〈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细则》有关规定,符合安置工作条件的农村退伍义务兵。
请问武冈的城镇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是否有生活补助费?请求上级领导给予解释! |
附件 |
无附件 |
信件类型 |
其他
|
来信方式 |
市长信箱 |
提交时间 |
2011-08-15 16:31:48.0 |
|
|
 |
处理情况 |
 |
|
处理状态 |
办理完毕 |
答复内容 |
您好!武冈对城镇退伍安置工作很重视,为了加强武冈城市管理力度和创卫工作需要,将退伍兵待安置期间,集中安置工作方案,安置在城管、市管等单位,集中安置期间800元/月工资及补助得到落实。
|
答复部门 |
市民情热线办 |
答复时间 |
2011-08-18 16:31:48.0 |
附件 |
无附件
|
关闭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