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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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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
关于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 |
内容 |
尊敬的市委领导:
9月29日从民政部获悉,关于从10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其中在乡老复员军人补助年增720元。经咨询邵阳其他县区,在乡复员军人都有此补助。
请问在武冈如何申请此项补助。我父亲现年61岁,武冈市革新村农民,是一名复员军人,于去年中风偏瘫,家里经济十分困难。如按照政策享受此项补助的话,也能减轻一点家庭经济压力。
所以想咨询一下家乡的领导,如何申请,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提供哪些资料,敬请指教,不甚感激。
罗叶红
2011-10-1 |
附件 |
无附件 |
信件类型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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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方式 |
市长信箱 |
提交时间 |
2011-10-01 16:31: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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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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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办理完毕 |
答复内容 |
按政策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人员为复员军人,其待遇目前在450元/月左右,且近几年每年都提高标准。1954年11月1日后入伍的人员为退伍军人,退伍军人只有经国家民政部门批准的参战人员、带病回乡人员、伤残军人才享受有关优抚待遇。据你反映贵父现享受720元/年,即70元/月,应属地方财政照顾解决的优抚补助,上级财政不拨款,从2007年10月起赞不再提高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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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
市民情热线办 |
答复时间 |
2011-10-13 16:31:48.0 |
附件 |
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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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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