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
曾先生:
您提出的关于上学的问题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经调查处理,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你反映的新光村农村集资房里住户的小孩在城区上学问题。根据武冈市教育科技局《关于印发<2018年武冈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教科发[2018]44)号文件规定:户籍不在城区,但父母在城区有商品房的适龄儿童需向商品房所在地学校提交如下材料:①全家户籍簿、②父母身份证、③小孩父母房屋产权证(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④儿童预防接种证。然后由学校拿资料到武冈市公安局、房产局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方可入学,审核不合格的请于8月5日--8月10日向学校提出复议,咨询学校是什么资料不合格,并尽快完善好资料。如果属于房产部门不认可的房产交易,请尽快按政策要求办理好房产手续或回户籍地就近入学。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欢迎您以后再提宝贵意见。
武冈市教育科技局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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