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先生:
您反映的读书转学需要办理手续的问题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问题问题回复如下:
一直以来,武冈市委、市政府和市教科局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确保全市所有小学毕业生人人有书读,不让一个适龄儿童失学。
2018年是化解大班额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第一年,根据国家和省市化解大班额政策要求,全市所有学校、所有班级人数不得超过65人/班,起始年级(小一、初一、高一)不得新增大班额。武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化解大班额工作,对全市163所薄弱学校投资近6个亿对农村和城区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进行改善,现已经基本完成,农村学校学位充足。城区十分严重的大班额现象,我们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办法。一是规范招生行为,严禁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二是想方设法提供充足学位:改扩建实验小学、新东中心小学、法相岩中心小学等学校,改建原武冈师范、都梁中学、原进修学校,思源学校全面招生分流;三是做好学生分流,对本校不能化解超大班额的学校,通过做家长工作,将部分学生分流到思源实验学校。四是严控随意转学。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文件《湖南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湘教发〔2015〕8号)规定:一是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转学: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普通高中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区域(即招生区域)的;学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普通高中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区域(即招生区域)的;到工读学校就读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二是转学规定。转入学校如果学位已满,义务教育阶段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安排,并责成接收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普通高中按省级示范性高中转省级示范性高中或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非省级示范性高中互转、非省级示范性高中不能转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原则合理安排。普通高中与其它类型学校转学按照升学当年招生录取线相当的原则进行。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就读,不得强制学生转学;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原则上学生在各学段起始年级第一个学期、毕业年级最后一个学期、学期中途不得转学。
根据武冈市化解大班额实施方案和武冈市委统一部署,为确保武冈市2018年消除超大班额工作目标顺利完成,武冈市范围内有正式学籍的且不符合转学规定的一律不得转学(城区内公办小学存在超大班额的分流学生除外),全市各中小学必须于2018年秋季开学全面消除超大班额,各民办学校存在超大班额必须自行扩班进行消除。
根据您的描述,暂时还不符合转学规定,你申请的就读学校暂时没有学位无法接收,等武冈市实验小学竹山分校、武冈实验中学小学部等公办小学学位扩建完成后,可以向有学位的公办小学提出转学申请,请您理解。也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欢迎您以后再提宝贵意见。
武冈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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