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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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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
户口还能迁回吗 |
内容 |
您好,我的户口本来在洞口杨林锁口村,由于读高中时定居在邓家铺外婆家,当时把户口也迁到邓家铺了(农业家庭户口),现在因为已经结婚,也有小孩了,小孩和妻子目前都上了邓家铺户口(农业家庭户口),但是以后要回杨林锁口老家定居,像我这样的话我和我妻子、小孩的户口还能转回到洞口杨林锁口村吗?或者我小孩的户口能不能跟他爷爷落在杨林锁口村? |
附件 |
无附件 |
信件类型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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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方式 |
市长信箱 |
提交时间 |
2012-09-06 16:31: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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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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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办理完毕 |
答复内容 |
根据小李的情况,如小李要将户口迁入洞口杨林,是否符合“购房落户”的迁入登记情形: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获得住房所有权的公民,可将本人及随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落户。
小李小孩的户口只能随父或随母登记,不能直接登记在爷爷的户内。
受理审批机关:洞口县公安局。
市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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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
市民情热线办 |
答复时间 |
2012-09-14 16:31:48.0 |
附件 |
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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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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