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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关于武冈商品房契税问题
内容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湘办发『2008』18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降低交易门槛。对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统一下调至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被拆迁入购置住宅,其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交易契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下调个人所得税的附征率;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房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住房买卖、抵押,除收取登记费、交易手续费外,不得违规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市州、县市区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属于本级政府的收费减免政策。”,这个文件明确规定:将普通商品房契税统一调整至1%。 http://www.scio.gov.cn/xwfbh/gssxwfbh/xwfbh/hunan/200905/t317609.htm(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http://www.hunan.gov.cn/zwgk/hndt/tjdt/200812/t20081222_149032.html(湖南省人民政府网) 本人在武冈市买了商品房,面积没有超过140平米,契税要交2%,请问是否合理?省里要求1%.
附件   无附件 
信件类型   其他
来信方式   市长信箱 
提交时间   2011-05-31 16:31:48.0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办理完毕 
答复内容   Andy: 因你所表述的情况不清(买房及交税办证时间不详),难以有针对性的答复。只能就有关契税政策向你解读。 目前湖南省的购房契税收取政策具体如下:90平方米以下且唯一住房,契税按1%收取;90~144平方米的,契税按2%收取;144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及别墅,契税则按4%收取。   近两年的契税调整有两大节点:其一是:2008年金融危机时,为了刺激楼市消费,鼓励个人买房,湖南省出台了首次购买个人普通住房(144平方米以下)契税税率调整为1%的政策。其二是:2010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文件,自10月1日起,把只征收1%契税的优惠范围,限定在90平方米以下,自此,144平方米以下9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契税恢复为2%。 请注意,湘办发[2008]18号最后说明: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实施。实施期间,国家有相关新政策出台,按国家规定执行。且同期财政部和税总局出台了财税〔2008〕137号 文件,主要内容有:    一、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    二、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三、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本通知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 以上表述是否能对你所提出的问题有所参解?如有困惑,请你详读(湘办发【2008】18号)文件,财税〔2008〕137号 文件和(财税【2010】94号)文件。因你是在地税局交的契税,而契税划转地税征管是在2010年9月,所以我估计你的问题只要看看(财税【2010】94号)文件就会得到答案。 特此答复。 武冈市地方税务局 2011年6月3日
答复部门   市民情热线办 答复时间   2011-06-09 16:31: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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