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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治理这段河刻不容缓
内容   尊敬的市长: 我是一名在外地工作的武冈人,每次回家看到荆竹镇三元桥段上下一公里的河道,因挖沙船随意挖沙,河中间到处是一堆一堆的鹅卵石,造成整段河流到处都是深坑,这对周围居民的安全是一个大隐患,况且由于无序采沙,导致河水下渗,沿河人民用水不方便。建议政府借鉴南京的经验,对挖沙人进行管理,不得随意在河道挖沙。同时,责令当地挖沙人拿出部分资金,由水利部门出面,对该河段进行平整,防止发生大的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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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其他
来信方式   市长信箱 
提交时间   2011-06-17 16:31:48.0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办理完毕 
答复内容   武冈市水利局 对刘晓东同志反映荆竹镇三元桥地段 有人在河道内随意采沙问题的答复 刘晓东同志: 您好!您于2011年6月17日,从市民情热线来电,反映荆竹镇三元村三元桥地段,有人随意在河道内挖沙,造成整段河床到处都是深坑,影响周边居民安全问题。 我局于2011年6月23日派出调查组,深入现场实地察看,并找了采沙船业主关养教等人谈话了解,您所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我们根据调查的情况和采沙业主的违法事实,提出了下列处理意见: 1、关养教、关养胜和关贤重三人合股组成采沙船,下河在三元桥地段采沙,未办理河道采沙生产许可手续,属违法采沙行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采沙。若不立即办妥河道采砂生产许可手续,必须在10日内将采沙船撤出河道,同时铲平尾沙至水面以下。 2、采沙船业主关养教等三人,要继续在河道内采沙,必须在10日内到相关部门办妥河道采沙许可手续。具体办证程序: 采沙船业主要与采沙地段的村组签订河道采沙协议。当地乡镇水管站和乡镇人民政府签出意见,并进行河道采沙防洪评估和制订水土保持方案,划定采沙红线图。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放河道采沙生产许可证,即可入河采沙。只要依法依规进行河道采沙,将会有利于河道安全行洪。 此复 武冈市水利局 2011年6月27日
答复部门   市民情热线办 答复时间   2011-07-04 16:31: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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