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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咨询
内容   您好!我想用自己的责任田修建猪舍,请问要不要到国土局办有关手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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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其他
来信方式   市长信箱 
提交时间   2011-07-27 16:31:48.0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办理完毕 
答复内容   关于杨先生通过民情热线编号1107231反映的问题的答复 杨先生: 现将你通过民情热线反映的在自己责任田修建猪栏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二、建设占用土地,一是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集镇、村庄规划,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凡不符合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指标的,不得批准用地。二是要充分利用村内丘岗地、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凡村内丘岗地、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可以利用的,不得批准占用耕地用地。 三、如果你建猪栏符合上述条件,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签署审核意见后,报所在的乡镇国土资源所,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国土资源所在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选址、审核;经初审同意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报批。 武冈市国土资源局 二0一一年八月二日
答复部门   市民情热线办 答复时间   2011-08-12 16:31: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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