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4月28日上午派专业技术人员4人会同龙田乡动物防疫站长谢某等5人到龙田乡某村9组某某生猪养殖场进行现场勘验,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某某生猪养殖场系湾头桥镇某村7组村民黄某从某村9组村民黄某手中租下的租期10年年租金12000元;
2、该猪场从2006年开始养殖生猪,年饲养量70-80多头,2008年后开始大规模养殖,常年存栏生猪500多头;
3、该场修建了消毒池、消毒室、建有一个干粪棚约10立方米、一个沼气池约35立方米、一个三级沉淀池约20立方米。
4、该场于2011年6月1日到市畜牧水产局办理了动物防疫合格证,号码为(武)动防(合)字第10111101258号,2012年享受国家生猪调出大县奖励项目扶持。
二、处理意见:1、根据现场勘验情况,该场现有污物处理设施设备已不能满足排污要求,已督促场主尽快修建1个40立方化粪池;加高猪舍周围排污沟高度以及对排污沟加盖排污盖板,实行雨污分离,要求其在一个月内整改到位,否则取消其今年项目支持,同时下发停业整顿通知书,要求其帮迁。
2、督促猪场场主主动与国有林场联系沟通,争取在猪场南面留一条清水排放沟。毕竟猪场建设在前,贵场修房在后。
市畜牧水产局
201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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