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局的答复意见:2013年9月16日收悉后,我局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原某某厂南面与你们相邻处超出红线范围占用土地231.72㎡建房,现已打好基础,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6月17日召集相关部门人员召开了处理联席会议并达成处理意见。根据会议意见,我局已对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并补交了土地出让金,现该地的用地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另你们提出的该处建房是否影响相邻方采光的问题由规划部门审定。
市规划局的答复意见:您们反映的情况我局执法工作人员于2013年9月18日上午到现场勘查,经了解围墙内的地为开发商所购买,已下发停工整改通知,责令开发商进行暂停施工。
市国土局、市规划局
201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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