庾先生:
你通过编号mprx1310030民情热线反映:湾头桥镇庾家桥村的庾*占用庾家桥7组的田地建房及庾家桥7组的唐*私自将名下的五分责任田卖给庾家桥8组的毛老师的事情,我局于2013年10月7日收悉,当即责成湾头桥国土资源所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庾家桥村的庾*占用庾家桥村七组的田地建房一事,经查,实为庾家桥村11组的庾*占用庾家桥村7组的水田建房.庾*于2011年2月经庾家桥村委会监证,庾家桥村11组与7组组长和群众签字达成调地协议, 2012年6月擅自动工在调换的土地上建房。2012年6月12日湾头桥国土资源所巡查中发现并下发停工通知书,庾*便停工外出务工。2013年国庆节放假期间,庾*又返回继续施工,我局立即派员到现场强制停工,现已下发限期拆除的处罚决定。2013年10月10日,庾*接通知后已停止施工,又外出务工。对该案,我局将依法依规依程序处理。
2、你反映的庾家桥村7组唐*私自将名下5分责任田卖给8组的毛老师一事,经查无此事。
谢谢你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的支持!
武冈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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