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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请求查处非法占用及买卖耕地一事
内容   反映:“1、湾头桥镇庾家桥村的庾*占用庾家桥村7组组上的田地建房,此事已多次反映,但是庾*依旧没有恢复耕地,希望有关部门严查此事;2、庾家桥村7组的唐*私自将名下的五分责任田卖给了庾家桥村8组的毛老师,请问田地是否可以私自买卖?”
附件   无附件 
信件类型   其他
来信方式   市长信箱 
提交时间   2013-10-18 17:22:38.0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办理完毕 
答复内容  

先生:

你通过编mprx1310030民情热线反映:湾头桥镇庾家桥村的庾*占用庾家桥7组的田地建房及庾家桥7组的唐*私自将名下的五分责任田卖给庾家桥8组的老师的事情,我局于2013107日收悉,当即责成湾头桥国土资源所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庾家桥村的庾*占用庾家桥村七组的田地建房一事,经查,实为庾家桥村11组的庾*占用庾家桥村7组的水田建房.庾*于20112月经庾家桥村委会监证,庾家桥村11组与7组组长和群众签字达成调地协议, 20126月擅自动工在调换的土地上建房。2012612日湾头桥国土资源所巡查中发现并下发停工通知书,庾*便停工外出务工。2013年国庆节放假期间,庾*又返回继续施工,我局立即派员到现场强制停工,现已下发限期拆除的处罚决定。20131010日,庾*接通知后已停止施工,又外出务工。对该案,我局将依法依规依程序处理。

2、你反映的庾家桥村7组唐*私自将名下5分责任田卖给8组的老师一事,经查无此事。

谢谢你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的支持!

 

武冈市国土资源局

20131014
答复部门   市国土局 答复时间   2013-10-18 17:2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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