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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咨询税费缴纳的问题
内容   反映:“请问武冈国税局全市补收2012年1月到2013年12月的增值税的事,不分店大小,都交。因为2012年1月省出文件增值最低起征从5000元提到20000元,那么我们2011年起征5000元的应该减免,现在国税收钱,说财政没钱,让全部个体户交钱,请问是这样吗?”
附件   无附件 
信件类型   其他
来信方式   市长信箱 
提交时间   2013-11-12 15:27:57.0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办理完毕 
答复内容  
 根据编号为mqrx1311062热线来电所映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分管领导立即组织征管、税源管理等部门相关人员调查落实,上门宣传解释有关税收政策,向该纳税人解疑释惑。近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组织收入原则,严格执法,优质服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特别是扶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惠民税收优惠政策。自2012年1月1日起,严格执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增值税 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湘财税字[2011]92号)精神,从未存在热线所反映的“现在国税收钱,说财政没钱了,让全部个体户交钱”的情况。
武冈市国家税务局
2012年11月12日
答复部门   市国税局 答复时间   2013-11-12 15:28: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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