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坪乡原食品站出卖土地未办国有土地证的
答 复
江南风雨同舟:
你通过民情热线mqrx1402173-1信箱,反映你于2009年在马坪乡滨江村(原食品站位置)从彭建国手里购买了块地皮建房,并有国土和规划部门的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过,为何至今房产证没有办下来。现经我们调查将情况答复如下:
彭建国是于2010年7月未经批准,私自买下马坪乡滨江村原食品站范围的土地,面积共计880㎡。之后其又卖给了段红军、李辉彬、曾宪松、段祥永、李迪聪、段荣光、段启宾等人用于修建门面住宅。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行为,属非法买卖土地行为。我局执法大队在2011年1月对于彭建国非法买卖土地的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做出了处理,同时责令其补交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完善好用地手续。
经查实,彭建国于2011年底已补交了相关税费,并承诺为各用地户补办好用地手续。但后来为何至今没有办理好土地使用证?据彭建国反映:是由于段祥永和段荣光一直在外面打工联系不上,没有提供相关证件,所以其没有来办理。
现我们已通知彭建国尽快联系好各位用地户,限期在一个月之内到我局办好用地手续。同时,请江南风雨同舟等用地户也加强与彭建国的联系,督促其完善用地手续。彭建国手机号:15973954633
感谢您们对我们国土工作的支持!
市国土局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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