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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学习党的群众路线,听取群众意见,强烈要求修建体育场所
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 八年前我市原人民广场(含田径场、门球场、灯光篮球场)是武冈市73万人民群众唯一开展体育锻炼与大型活动及体校训练的场所。它带给我们体育锻炼与活动的乐趣、健康的身体和开心的欢笑,而这一切被王府广场这一商业开发碾得粉碎。原田径、门球场不复存在,灯光篮球场只剩一露天的、无主席台、无看台的空坪。这显然与原开发协议中的恢复原样背道而驰,是严重违规的行为。并将给我市群众性体育带来灾难性破坏。根据我国相关体育法律,“体育设施不得用作商业开发,要拆也得先建”。我市这一恶劣作法与株洲醴陵市发生的体育设施用作商业开发事件完全一样,后者在上级体育部门和政府的关注下得到了更正,相关人员受到了严肃的处理。现在,王府广场正在修建中,要更正还来得及,我们在此请求在原灯光篮球场址上,恢复带主席台、看台、雨篷、灯光的长50米、宽40米的综合性篮球场。以供群众体育锻炼和我市大型活动使用。这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市的实际需要,请有关部门予以重视并采取实际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   无附件 
信件类型   建议
来信方式   市长信箱 
提交时间   2014-06-04 11:09:00.0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办理完毕 
答复内容  

   武冈市体育局关于对龙明学先生来信的答复

 

龙明学先生:

你的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及广大健身爱好者对武冈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原王城广场灯光球场由于使用年限久,原篮球场地下面为防空洞等原因,主席台、看台等多处出现裂缝,属危房建筑,如继续使用,将会发生不可预料的安全事故。200511月,我市为了保护好邵阳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武冈城墙(现已为省级文保单位),决定在修复原王城广场南面180米城墙的同时,对原王城广场进行改建,得到了邵阳市领导和邵阳市体育局的批复,同意在不减少体育场地面积、不改变体育功能的前提下改造。200512月,原王城广场改建工程启动,2007年改建工程完工,保留了一个露天篮球场。与此同时,我市于2009年在铜宝路动工兴建了一个集文化娱乐休闲于一体的百姓广场,该广场总地面积120余亩,可用于大型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由于该广场没有配套标准球场等设施,不利于开展球类等体育锻炼活动,不能满足广大市民健身的需要。因此。我市为加快建设湘西南中心城市步伐,决定启动武冈市体育中心建设项目。体育中心建设包括体育馆、体育场、训练馆(赛前热身房)等基本设施。其中体育馆占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体育场占地面积约30000平方米,训练馆(赛前热身房)占地面积约1400平方米,投入资金概算约7000万元。该项目初步选址在云山路以西(武冈市总体规划中,预留体育中心建设用地217亩)。该项目建设计划采用BT模式,建成后交付体育局管理。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项目申报。

体育中心项目建设虽然难度大,但是我们将克服一切困难,力争早日立项并开工建设,尽快投入使用,给全市人民提供一个舒适的健身平台。

 

                             

                                 武冈市体育局

                              O一四年六月六日     

 

答复部门   市民情热线办 答复时间   2014-06-06 15:3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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