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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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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
农村独生子女家庭能否享受到优惠政策 |
内容 |
反映:“我是农村户口,无业,47岁,只有一个儿子,今年22岁,请问是否可以享受独生子女优惠政策?” |
附件 |
无附件 |
信件类型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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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方式 |
市长信箱 |
提交时间 |
2012-03-16 16:31: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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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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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办理完毕 |
答复内容 |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1、根据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相关政策规定,独生子女保健费按10元/月的标准打卡发放到独生子女未满14周岁的家庭户,您的儿子已满22岁,不能再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
2、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年满60周岁,领取了独生子女证,能够享受奖励扶助政策,现在的标准是每人每年960元,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发放,但刘*林现年47岁,暂不符合政策要求。
3、除此以外,我省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暂无其他奖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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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
市民情热线办 |
答复时间 |
2012-03-16 16:31:48.0 |
附件 |
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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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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