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先生:
你的情况不能申请廉租住房,你属于非武冈市城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必须在我市劳动关系稳定,持续就业时间不得低于2年,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劳动用工合同,申请时需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你父亲胡先生,于2012年在法相岩社区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报家庭人数3人(本人、母、妻),核定保障人数1人,2013年参加年审报其本人1人。目前,我市几处保障性住房小区外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正在逐步完善当中,住房暂达不到分配条件,2014年参加年审合格后,有望在明年可进行分配入住。
市房产局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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