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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如何申请廉租房?
内容   反映:“我是荆竹镇荆江村人,2008年从广东回来后一直在武冈做事,现在一家人都在武冈租房住。我想请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廉租房?又该怎么申请?我父亲是原造纸厂的工人,工厂倒了以后也是和我租住在一起。”
附件   无附件 
信件类型   其他
来信方式   市长信箱 
提交时间   2014-06-11 17:06:00.0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办理完毕 
答复内容  
胡先生:
你的情况不能申请廉租住房,你属于非武冈市城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必须在我市劳动关系稳定,持续就业时间不得低于2年,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劳动用工合同,申请时需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你父亲胡先生,于2012年在法相岩社区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报家庭人数3人(本人、母、妻),核定保障人数1人,2013年参加年审报其本人1人。目前,我市几处保障性住房小区外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正在逐步完善当中,住房暂达不到分配条件,2014年参加年审合格后,有望在明年可进行分配入住。
              市房产局
        2014年6月11日
答复部门   市民情热线办 答复时间   2014-06-11 17:0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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