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湘公发[2014]2号)及《邵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邵公通[2014]37号):大中专生因毕业、肄业、转学等原因,可以将在校户口迁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原籍在农村的大中专毕业生在全国范围内没有购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均可回原籍落农业户口。根据上述规定,您女儿属大中专毕业生,可以将在校户口迁入原籍;如果在全国范围内没有购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回原籍农村还可落农业户口。
武冈市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