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该同志2014年6月在武冈市人民医院住院花费3489.8元,其中可报销费用2974元,按农合比例报销1662元;又于2014年7月在长沙湘雅医院住院花费17950元,其中可报销费用10203元,按农合比例报销6452元。以上农合报销均为医院直报,都属正常合法比例报销。另外,他提到的农民看病有扶贫补贴,指的是大病医疗救助,按照政策,农村户口住院费用中可报销费用减去已报销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大病医疗救助,该同志住院可报销费用为13177元,已报销费用为8114元,相减为5063元,达不到政策要求,不符合大病医疗救助的政策要求,所以不能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武冈市双牌乡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