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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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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
在武冈购房后家人的户口可否从外地迁入武冈 |
内容 |
反映:“本人武冈市农村户口,现购买步行街一套二手房,本人老公是广东人,广东户口,我们购房后本人及老公和子女的户口是否可以迁到武冈本人所购房产所在地。” |
附件 |
无附件 |
信件类型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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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方式 |
市长信箱 |
提交时间 |
2012-05-17 16:31: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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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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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办理完毕 |
答复内容 |
可以将户口迁房产所在地。需提供资料: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房产证,书面申请,待“天堂鸟”户口迁至房产所在地后,“天堂鸟”丈夫和子女可将户口迁至“天堂鸟”户口内,需提供资料:结婚证,夫妻双方及子女的户口薄,身份证,如父亲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内的,还需广东公安局出具父子关系证明。
武冈市公安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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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
市民情热线办 |
答复时间 |
2012-05-17 16:31:48.0 |
附件 |
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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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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