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先生:您好!
1、根据武政发【2007】17号文件和【2008】14号文件规定,农民参合必须以户为单位,全家参合,家庭农业户口内所有成员必须全部参加,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
2、农村合作医疗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同时设立特殊病种门诊补助,农民参合后,医疗补助受益较为广泛。
市农合办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