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市财政局: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绩效评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机构、人员构成
武冈市司法局系正科级行政单位。根据编委核定,我局机关本级设13个股室处所,内设处室分别是政工室、办公室、依法治市办秘书股、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律事务服务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与监督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股、公共法律服务股、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工作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工会办公室。下设18个司法所,为我单位二级机构。
我局机关本级及18个二级机构都纳入了财政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编制人数为80人,实有在职人员74人,退休人员25人。2020年末,全局实有在职人员72人,退休人员27人。
(二) 单位主要职责
1.制订全市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
2.管理和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指导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3. 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 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5. 管理和指导全市公证业务工作;
6. 管理、监督、指导全市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
7. 承办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部门内部控制及厉行节约制度建设情况
1. 高度重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明确各职能处室的评价责任,进一步强化各处室对财政预算支出管理意识。
2. 加强对国家、省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方面制度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各职能处室的业务工作能力。及时组织局机关人员学习省里和市里下发的有关管理办法。
3. 建立了机关整体支出管理方面的内控制度,对招待费、公务用车等支出进行了有效管控。
4. 严格制度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预算控制。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招待费用审核审批程序,“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及使用方向、内容
(一)2020年预算规模情况
1.预算资金情况
我局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如下:
预算项目 |
合计(单位:万元) |
财政拨款 |
1367.2354 |
政府性基金 |
0 |
纳入专户管理非税收入 |
0 |
收入预算合计 |
1367.2354 |
基本支出 |
922.2354 |
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
922.2354 |
项目支出 |
445 |
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
445 |
支出预算合计 |
1367.2354 |
从年初批复预算来看:
我局收入预算为1367.2354万元,其中,局本级2020年年初预算数1141.4392万元,上级财政补助236万元;乡镇司法所2020年年初预算数225.796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25.7962万元。
支出预算中司法局支出1367.2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2.2354万元,占支出预算67.45%,项目支出445万元,占支出预算32.55%。
2.本年度财政追加指标、上年结转资金、年度可用金额情况
我局本年度财政追加指标、上年度局本级结转资金及年度可用指标情况如下:
局全年可用预算指标
单位:万元
项 目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 计 |
||
年初预算 |
922.2354 |
445 |
1367.2354 |
||
上年结转 |
46.44 |
0 |
46.44 |
||
本年追加 |
191.7846 |
0 |
191.7846 |
||
其他收入 |
5.56 |
0 |
5.56 |
||
小 计 |
1166.02 |
444.08 |
1610.1 |
|
|
从上表可以反映:我局2020年全年可用预算资金1166.02万元,其中年初预算1367.2354万元,其他收入5.56,上年结转46.44万元,本年追加资金191.7846万元。
我局追加预算指标主要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局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价等内容
我们按照省财政厅绩效评价规程要求,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由我局资金财务处牵头,组织有关业务处室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处室责任,确定评价指标细则;第二阶段为处室自评:根据上一阶段任务布置,各处室按照要求展开自评工作,并将评价结果报资金财务处;第三阶段为定性终评,并出具评价报告:资金财务处在处室自评的基础上,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对收集资料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综合评议后形成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四、整体支出使用管理情况
(一)基本支出使用管理情况
我局基本支出的范围和主要用途包括局机关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2020年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1367.2354万元,实际支出1610.1。其中基本支出1166.02万元,使用内容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444.08万元,使用内容为业务工作专项。具体使用方向如下:
支出项目 |
基本支出(万元) |
项目支出(万元) |
工资福利支出 |
988.34 |
0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67.54 |
309.53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10.14 |
1.84 |
资本性支出 |
0 |
132.71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 |
0 |
合 计 |
1166.02 |
444.08 |
在预算资金管理方面,我局制定了预算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管理制度。所有开支遵循“先计划、后审批、再支出”的程序,所有项目的开支坚持领导集体会审决策,具体开支项目有经手人、股室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
(二)“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我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金额为12.0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资金,并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1.“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费用项目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 |
增加额(预-决) |
公务接待 |
5 |
4.06 |
-0.94 |
公车运行 |
6 |
2.08 |
-3.92 |
公车购置 |
0 |
0 |
0 |
因公出国 |
0 |
0 |
0 |
合计 |
11 |
6.14 |
-4.86 |
我局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11万元,实际支出6.14万元,结余4.86万元。
2.“三公”经费与上年对比情况(单位:万元)
费用项目 |
2019年决算数 |
2020年决算数 |
增减情况(2020-2019) |
公务接待费 |
5.29 |
4.06 |
-1.23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4.08 |
2.08 |
-2 |
因公出国费用 |
0 |
0 |
0 |
公务车购置费 |
0 |
0 |
0 |
合计 |
9.37 |
6.14 |
-3.23 |
从上表反映,本年“三公”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减少金额为3.23万元,一方面,在“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上,制订三项管理制度,先申报,后严格审批,“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另一方面,由于我单位年底未能及时报账,导致有些2020年度的票据未在该年度报。
(三)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情况:
2020年专项资金收入374万。其中:①市财政年初预算安排168万元,其中社区矫正90万元、矛盾调处中心15万元、村民调解15万元、村民法制学校25万元、普法宣传7万元、法律援助7万元、坟山纠纷1万元、三调联动5万元、行政案件应诉调查9万、调解费5万、法律顾问团6万、专案工作经费7万、法制培训10万、执法换证和信息系统管理6万。实际到位资金168万元,到位率100%。②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下达206万元,其中:办案经费110万元,装备费46万元,预备费5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06万元,到位率100%。
2.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专项资金总开支444.07万元 。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21万元,基层司法业务4.62万元,法律援助10.61万元,社区矫正68.26万元,其他司法支出320.02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5.35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情况
①项目支出实行严格的财务审批制度,按项目类别分门列账,所有开支遵循“先计划、后审批,再支出”的程序,严格落实一支笔审批制度。
②成立了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对于资金超过20万元的,已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按方案实施,定期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公布。
③成立局财务会审小组,所有项目支出必须经过财务会审小组审核后方能报账。
④坚持政府采购制度,对于纳入政府采购名录的采购,全部办理政府采购手续进行采购。
⑤建立项目检查,验收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进行检查监督,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结算。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020年,根据局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省委、省政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蓝图,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根据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经济效益评价
1. 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上年减少34%。
2. 预算执行方面:我局在执行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我局正常的工作运转,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用等现象。各项工作开展顺利,有多项工作被司法厅及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司法各项指标得到了增长。
(二)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我局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真正做到了资金管理有方、使用有效,充分发挥了政法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1、法律援助工作方面:提供法律咨询900余人次,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3件。
2、社区矫正工作方面:2020全年社区矫正人数400人上下,近年来社区矫正工作在册矫正人员多、管理难度大的情况下能做到社区矫正监管各环节“零失误”,有力地维护了地方的社会治安稳定。
3、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方面:在我市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全面建成基础上,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规范化管理,积极整合司法行政职能和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理顺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合理配备人员力量,让人民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公共法律服务。
4、人民调解工作方面:调解矛盾2097件,及时发放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保障并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
2020年,全局干部职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创先争优,被评为先进单位,满意度为10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自我评价,我们发现有以下问题:
1、部分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中,经济科目设置错误。
2、由于预算经费少,单位支出需要的资金较大,满足不了基本的业务开展,因此,为保稳定,自行调整挤占项目经费。
七、有关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局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持续抓好“三公”经费的控制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附件3:2020年中央及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整体)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