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继脱贫攻坚之后提出的又一关注“三农”的重要课题,各级政府紧锣密鼓,广大群众翘首以待,拆除农村废弃旧房,既能使广大乡村美化、安全,又能得到广大群众认可,显而易见,还能促进乡村的发展。
一、农村废弃旧房形成的原因
1.近几年来农村普遍住房更新,新修房靠近村组道路为主,原住房废弃不再使用,据统计,全市自2010年来,农村住房更新70%以上,新建宅基地30%左右。
2.废弃房虽然实际废弃,但广大群众认为属自己的宅基地,要为子孙后代“占倒”,个人占有主义做怪。
3.在农村院落设置的水利所:供销社等企业,原来交通不便,需留宿值班,现多年未住,也未修检,导致成危房,废弃房。
二、拆除农村废弃房的必要性
1.美化乡村的需要,现武冈的乡村80%以上修了新房,废弃房影响美观。
2.农村安全的需要,废弃房由于年久失修,掉瓦断料很正常,又往往座落在院子中间,门窗打开,小孩子捉迷藏前去玩耍,出事现象发生不断。
3.严格执法的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一户农户只能有一处住宅,既然已另建住宅,理应拆除原住宅,恢复其自然面貌。
三、如何拆除农村废弃房
1.领导高度重视,全市统一指挥,以市住建局为责任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专门经费,据初步统计,每个村有废弃房20余座,全市也就6000余座,废弃房拆除由政府统一标准承包给相关建筑公司,以每座约2000元的拆除清理款,全市安排专项经费。
2.加大宣传力度,将此事做好做实,市住建局要做好方案和实施细则,发布好通告,做到家喻户晓,乡村二级要统一思想,做好群众工作。
3.被拆除的建筑垃圾统一放到指定地点,清理的宅基地或复垦或绿化,由原业主管理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