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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

武冈市人民政府 http://www.wugang.gov.cn 发布日期:2019-06-06 11:15 来源:中共武冈市纪委 字号: T | T 视力保护色: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武冈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祥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问题。2018年1月12日,王祥明接受司法局社区矫正评估对象刘某祥的宴请。王祥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16日,王祥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武冈市马坪乡原民政所所长林庆辉、工作人员毛银民收受他人礼金问题。2013年1月,林庆辉、毛银民在办理马坪乡转龙村五保户苏某小的危房改造项目中,各收受他人礼金2000元。2017年10月10日,林庆辉、毛银民退还了收受的礼金。2018年9月18日,林庆辉、毛银民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武冈市水西门街道办事处富田村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6年,富田村违规发放村干部补助共计109557元,富田村原党支部书记沈雄辉、原村主任杨家荣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其中沈雄辉违规领取补助17160元、杨家荣违规领取补助17760元。2018年9月1日,沈雄辉将违规领取的补助17160元上缴财政,杨家荣没有退还违纪资金。2018年10月18日,沈雄辉、杨家荣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武冈市湾头桥镇朝阳村违规购买烟酒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朝阳村违规购买烟酒等开支10258元。朝阳村党支部书记谢显勇、党支部副书记戴金梅及时任村干部刘国民、殷贵平、刘老发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谢显勇、戴金梅、刘国民、殷贵平、刘老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3日,谢显勇、戴金梅、刘国民、殷贵平、刘老发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自觉净化思想,敬畏纪律,严守规定,树立良好形象。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理念,努力改进作风,积极担当作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组织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强化日常监督,紧盯主体责任落实,盯住“关键少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刹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正之风。


  中共武冈市纪委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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