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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武冈市人民政府 http://www.wugang.gov.cn 发布日期:2019-09-23 17:53 来源:中共武冈市纪委 字号: T | T 视力保护色: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武冈市人民医院院长兼党总支部副书记李明、副院长刘谋君违规接受他人住宿安排,李明、刘谋君及院党总支部书记张宗超违规报销费用等问题。2013年至2017年,李明、刘谋君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他人住宿安排,并在该院分别违规报销住宿费1880元、990元。2015年至2018年6月,李明、张宗超分别违规报销电话费12900元、11900元。李明、张宗超、刘谋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李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宗超、刘谋君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上缴财政。
  2.武冈市原国土资源局马坪国土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2年至2016年5月,武冈市原国土资源局马坪国土所违规发放津补贴,时任副所长兼财务专管员李海雄(2012年至2014年4月期间)、马安平(2014年4月至2016年5月期间)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李海雄、马安平分别违规领取津补贴8168元、4300元。李海雄、马安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李海雄、马安平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退回。

  3.武冈市水西门街道办事处原桃花村党支部书记戴熙球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3年,戴熙球违规用公款接待有关人员及赠送土特产等共计8000元。2016年,戴熙球还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2019年7月,戴熙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自觉净化思想,敬畏纪律,切实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贯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对加强作风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邵阳市委“约法三章”精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者露头就打、决不姑息。


  中共武冈市纪委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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